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经对受理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技术评审,蓝光·公园华府三期项目达到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条件,拟颁发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见附表)。现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为期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有异议,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意见反馈: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绿色建筑评价中心
电话: 029-83219289
附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公示名单
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