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的通知》(陕建发〔2014〕195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于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随机抽取了36家建筑业企业进行动态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动态考核采取查看资料、系统核查、电话核实的方式对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性,企业主要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是否完整、真实、准确,是否逐月按时上报统计报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截止10月31日,23家企业按要求及时提供考核资料,保证了动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企业主要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二是部分企业未按时上报统计月报;三是个别企业法人代表联系方式、企业办公地址等信息与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信息不符;四是部分企业未按时上报考核资料。
二、考核结果
本次参加动态考核的建筑业企业共36家,其中:按时上报考核资料23家,未按时上报考核资料13家。经审核,23家按时上报资料的企业中,初步审核意见20家合格、3家不合格(审查结果附后);未按时上报考核资料的13家企业,市住建局将履行告知程序,企业被告知后,无正当理由仍不报送的企业,动态考核最终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常态化举措,是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企业按时参加动态考核及考核整改,有关建筑业企业要积极配合、按时上报考核资料,共同推动建筑业动态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整改。对本次初步审核意见为不合格的3家企业和未按时上报考核资料的13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20天,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重新上报动态考核资料,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逾期未报送考核资料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考核最终结果定为不合格,市住建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优化服务。全市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在加强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同时,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为建立全市规范、开放、有活力的建筑市场贡献力量。
附件:西安市2019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审查意见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8日
(联 系 人:孙佳佳 联系电话:8866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