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中右管理 发布时间:2017-05-10 热度:
住建部发布《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意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这是不是意味着建筑业或迈向个人崛起时代,淡化资质?
从2016年企业资质改革看未来的建造师发展方向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其核心要点是:
一是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
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此消息一出,市场最大的反应是“建造师证书挂靠将终结”。业内外人士观点纷呈,不信者有之、质疑者有之、争论者有之……一项政策的出台,必然会触及各方利益,笔者认为,要评价一项政策的好坏,最重要的衡量标准是——其是否能够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促进行业企业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函》体现行业改革大方向。业内人士都知道,建筑业近年来的改革举措均以2014年颁布的《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为纲领,其核心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仔细研读《征求意见函》,可以看出,其“淡化企业资质管理,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意味浓厚,正与国家“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年来的改革重点一脉相承。因此,部分人士提出《征求意见函》出台“过于仓促”的观点是立不住脚的。
要知道,我国多年来将监管重点放在企业资质等级之上,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该管理制度是社会成本很低并行之有效的好制度。但真正决定工程品质、安全的,是从事该工程建设活动的个人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企业资质等级作为完成工程项目业务能力水平的标准已不准确,而以企业为监管重点的管理模式也使具体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个人行为处于失控状态,因此改革势在必行。从这一点来看,对《征求意见函》的质疑,正是业内不少人士“路径依赖”的具体表现。
在此基础之上,可以想象的是,未来,建造师证书的含金量将不断提升。原因在于:
一是《征求意见函》只限于企业”资质申请”的特定状况,并没有取消执业资格的要求,在项目建设中,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等都必须拥有建造师资格。也就是说,《征求意见函》的发布,客观上强化了建造师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
二是建造师证书价值或将发生转移。《征求意见函》指出,企业资质申请时,工程业绩将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而“”四库一平台””中,工程业绩是记录在项目经理名下的,未来,企业投标时,项目经理或许将会起到更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建造师证书的作用或将慢慢由资质申请阶段转移到工程建设阶段,无形中更加强调了个人能力。所以说,对《征求意见函》的争论,集中表现了“考证族”在新政下的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的心态。未来,“有证无能”的证书挂靠者或将难免被淘汰的命运。
当然,目前,该文件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正式文件发布时应当有详细的企业资质改革举措,行业企业应当密切关注政策变化。虽然如此,但可以看到,建筑业由关系竞争迈向能力竞争时代这一趋势已经很明显。在这一过程中,行业改革将逐步深化、企业转型阵痛也将逐步显现,走市场化、规范化发展之路,是行业企业的必然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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