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质新闻 >

中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其他公示公告......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中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来源:西安市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2 热度: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6日至8月10日,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八巡察组对原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开展了机动巡察。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1月25日,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原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开展了专项巡察。2019年8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全面认领,认真反思。自市委巡察视组进驻以来,党组始终把配合巡察工作和落实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突出问题真诚接受、全面认领、坚决整改,并按要求将反馈意见转发基层各单位组织学习贯彻。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反思工作失误、主动认领责任、深刻汲取教训,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局党组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逐项落实。在整改落实中,局党组书记主动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特别是将整改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机构改革紧密结合,以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为牵引强化党的建设,促进中心工作提升。全局各基层党组织也成立党组织书记总负责、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的落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三)细化方案,条条整改。局党组深入研究反馈意见和建议,召开巡察整改任务分解专题会,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明确了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党组书记苗宝明负责牵头落实的问题占总量的45%。组织召开全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动员部署,要求全局干部提高站位、统一认识,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真正把巡察整改变成补齐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动力。

(四)追责警示,建章立制。在整改落实期间,西安市住建局党组坚持以反馈意见整改和机构改革融合为契机,遵循“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工作成果,制定、修订各类制度24项,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设,确保把落实巡视组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确保巡察成果落地生根。

(五)巩固成效,推进改革。巡察整改工作正值市住建局机构改革关键时期,通过巡察整改,切实推动了市住建局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使全局上下步调一致、团结奋进,带领全局干部在新起点上树立新形象、干出新作为、践行新要求,以奋发向上的姿态,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通过整改市住建局党的建设更加规范结合机构改革后机关内设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设置实际,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全面调整,选准配强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并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和兼职党务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制定了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和党组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机制,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通过优化调整,全局正处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6岁,干部队伍新老交替、梯次配置,保持了全局干部团结进取、干事创业的劲头不减坚决贯彻党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自2019年6月以来,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持续收窄,我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房价总体趋于稳定。加快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取消了14个事项环节,合并了16个办理事项,转变了4种办理方式,调整了13个事项时序,实现了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办理事项、申请材料分别由改革前的388天、35个、181件压减至90天、17个、52件。

二、全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两个维护”不坚决,“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固的问题。

(1)关于“一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批示指示精神学习不深入,领会不透彻,未能结合职能深入研究落实,对区县建设部门的监管和指导缺位。”问题;关于“对秦岭北麓长期存在的违建问题,过多强调“受职能所限”,主观上存在“推”“绕”思想。“秦岭违建别墅问题与建委职能关系不大”和“相关条例没有明确职责,与房管局关系不大”的错误思想在干部中仍普遍存在,党组对此没有及时掌握情况、加强教育予以纠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党组成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担当。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巡察组组长莅临指导,班子成员认真反思工作失误、主动认领责任、深刻汲取教训、总结整改经验,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结合机构改革,积极理顺职能关系,注重在工地扬尘治理、两类企业管理等方面,指导区县住建部门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依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政策,结合住建局职能,加强对城乡建设的指导。

2)关于“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有关部署要求不深入、不扎实,重短期政策调控、轻长期供需调整,对买房难、房价上涨快等问题应对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房住不炒”指示精神和中省市规范房地产市场的有关部署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市促房领发[2019]1号),将临潼区纳入限购范围,增加了新落户居民家庭购房限制性条件,延长了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的社保(或个税)缴存年限,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引导合理住房消费。2020年1月8日,报请市政府审定同意,下发了《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四个闭环”和“五化”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试行)》,全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牵头研究起草并以市政府下发了《培育和发展西安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在2021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供应方式多样、经营行为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市场规则明晰、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保障体系,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2019年12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住建局研究起草的《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若干意见》,并于2020年1月23日,联合市资源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正式下发执行提高了预售门槛,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3)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学习不主动。自觉站在‘大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建设管理者的角度思考不足,牵头抓总职能发挥不充分,本位主义思想仍未破除。谈话中一些观点被反复强调,如,认为‘秦岭北麓违建项目审批均为沿山区县建设部门的职责’‘近期《问政时刻》曝光的蓝田县桐花沟村是区县运营管理问题’‘奥凯电缆事件是产品质量安全而非建委职责’,等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以全市一盘棋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思考问题,着手编制全市城乡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用新发展理念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城乡建设重点工作,为全市加快追赶超越、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破除本位主义思想,对于发生的秦岭北麓违建项目、蓝田县桐花沟村、奥凯电缆事件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汇报、专题报告等形式,多从自身寻找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地方。完善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渠道,印发了《市住建局工作规则》,明确市级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问题的沟通程序。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重要指示精神不主动,未能结合职能任务,深入进行研讨,存在政治学习与业务实践‘两张皮’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以“我市房价短期内快速上涨的成因分析及稳控房价的应对措施”为题,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各项业务领域,特别是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现状,深入贯彻“房住不炒”定位精神,进一步深化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若干意见》加强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持续整治市场秩序,制定了《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方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关于“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未安排学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9月20日局党组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重温学习,对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并将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范围,并在《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市住建局工作规则》等制度中予以明确。

6)关于“政治担当意识不强,贯彻打折扣。城建战略研究不够,重点工作统筹不力,存在畏难情绪,处理问题靠上级推着走。”问题。关于“2018年元月,住建部拟确定局党组市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原市建委以条件不成熟为由,报请暂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西安主城区街区更新试点研究项目》,《碑林区清莲巷片区城市有机更新设计》、《西安市无障碍环境现状调研与实施对策研究》等课题研究,积极主动研究城建发展战略。主动对标试点城市,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实现了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办理事项、申请材料分别由改革前的388天、35个、181件压减至90天、17个、52件。

7)关于“2017年以来,向市委呈送请示报告35件,无一件主动建言献策的报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呈送的35请示报告中含有建言献策性质的进行梳理分析,发现有4份属于建言献策型报告,但以请示的形式向市委建议针对请示报告中,因公文文体把握不准确等因素造成表述不清的问题,梳理和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公文处置的各类文件,印制了《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文件汇编》,并于10月16日举办了公文写作与处置培训班。

8)关于“《西安市2018-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未按住建部要求向社会公布实施;落实住建部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认识有偏差;履行地方调控主体责任不实,住建部约谈后,仅以送阅件形式将有关情况报市委、市政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8月下发了《关于征求<西安市住房发展规划(2019-2022)>(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此后,按照住建部2019年6月份会议要求及“一城一策”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将《西安市住房发展规划(2019-2022)》调整为筹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监管新模式,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强化商品房销售违规行为的巡查整治全面推进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研发了“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行为诚信信息平台”系统,已于2019年12月5日上线运行。

9)关于“对区县房管部门违规发放预售证等审批环节监管缺位,制止秦岭北麓违建项目交易业务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7次赴区县住建局,对秦岭北麓违建项目后续整治工作及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加强对各区、县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的督导,制定下发了《加强对各区县(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引导其在审批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结合事权下放工作,今年以来已3次召集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业务培训并赴现场指导,坚持业务系统“全市一张网”,规范业务开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10)关于“利用媒体向公众定期公布住房供应销售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的意识不强;运用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信息,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市场运行状况的主动性不够,在接到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后,此项工作才得以落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与市统计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等单位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全面掌握市场运行各类指标数据,有效提升了对房地产市场实施监测分析研判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数量摸底调查工作,并通过《西安晚报》《西安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了《西安住宅总量已超过400万套 存量住宅类型结构和分布构成多元化格局》新闻稿,公布了各类型房屋住宅的总量,合理引导消费预期。严厉打击擅自发布不实房价数据,误导市场预期的违规行为,稳定市场预期。积极发挥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总作用,定期会同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等单位开展房价申报指导工作,自去年6月底以来,对156个项目,共计6.4万套住房进行价格指导并公示。

(11)关于“政治担当不够,对物业管理乱象丛生问题,牵头抓总作用不明显,担当精神不强,指导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治理整顿活动,联合各区县、开发区开展全年度的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矛盾,降低物业投诉率,对1342个小区进行了物业市场专项治理整顿检查,占全市31%,对存在问题的287个小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加大物业行业培训力度,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及认同感,提升群众满意度,下发物业管理宣传册1万余册。

(12)关于“政治领导力不强。对解决市级保障房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调研指导不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偏差,对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难’问题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逐一认真研究讨论,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土地、规划、验收、确权办证等手续办理存在的问题拿出了具体建议措施。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完善公租房项目建审手续和加强巡查督导力度,加快公租房项目建设。

(13)关于“执行政治规矩不严。党组抓自身政治建设不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存在消极应付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和认领问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性锻炼。通过坚持和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使班子成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关于执行党内制度规定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对党组自身建设和本系统党的建设抓得不紧,重布置安排、轻督促落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班子成员参加市委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修班”,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武装。制定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议事内容、决策程序,在制度上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机构改革后,按照要求,对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调整,确保党的组织健全,并于12月下旬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兼职党务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

(15)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制度不能落地生根,班子人员和分工先后多次调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却一直未更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和每名局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领导分别与基层党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6)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2017年召开44次党组会,党组成员全部出席的仅为6次,最多时近半数人员缺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市住建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人数没有达到开会条件情况的处置予以明确。

(17)关于“中心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传达文件多、交流讨论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方式,组织了6次集中研讨交流,局级领导都进行了发言,切实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学以致用的效果。2019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25次,集中研讨交流8次。

18)关于“个别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不自觉、不经常。”问题。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党员缺席频繁,个别党支部以业务会代替党建会,以学习文件代替上党课;有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不全或内容简单空洞;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淡薄,存在发言材料从网上抄袭、脱离主题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市住建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制度规定,明确了党员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的基本要求,把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内容。要求各党支部确定专人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的联络工作,在台账中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情况如实登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并由上级党组织在所属基层党组织中进行公示。制定了《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和党组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机制,切实传达压力,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抓党建传导压力不够, 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机关党委指导基层支部不深入、不细致,存在支委构成不符合要求、各支部党建工作不平衡等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了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和讲评通报制度,制定了《西安市住建局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和水平的督导检查,对基层党建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对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随机抽查,不定期地直接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建立了市住建局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常态化制度,要求从2020年起,每次党组会上至少2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向党组汇报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20)关于“党务干部党性意识不强,业务不精。部分支部书记讲党课联系业务不紧密,不能紧跟城乡建设发展形势,内容空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12月下旬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兼职党务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提升了党建工作能力。同时建立市住建局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党内通报机制,将党支部学习计划、学习情况纳入常态化督导检查内容。

(21关于“干部管理工作不严格,党组对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领导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现象较为普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专题培训会,再次学习了“两项法规”,加强思想教育,提升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从对党忠诚的政治高度,认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出现瞒报和漏报的情况,依据“两项法规”和处理权限,严格进行处理。

(22)关于“党组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交流和提拔使用重视不够,对市委要求的干部队伍年轻化的要求,党组仅传达文件而无具体举措,围绕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不到位,队伍‘老化’严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组织程序和组织纪律选配干部,严格遵照职数配备干部,干部调整主要看政绩、看德才、看表现,在职数范围内,通过认真考察摸底,把一批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能干的党员干部选拔到了各级领导岗位。结合机构改革,经局党组研究决定,1963年以前出生的1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目前,住建局正处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6岁。

23)关于“市委早在2017年初就作出全力推进‘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部署,但原市建委‘施工许可证办理’改革推进迟缓,在2018年省一季度营商环境调查统计考核结果通报中排名全省倒数第三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关于精简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置要件的通知》《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大项目的监管力度,将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及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了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办理事项、申请材料分别由改革前的388天、35个、181件压减至90天、17个、52件。在2018年全省二季度施工许可营商环境考核中排名全省第一。

24)关于“党组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对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研究推动不到位,解决问题靠上级推着走,导致一些重点工作推进缓慢,一些重点问题缺少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办法,抓落实不力,进展缓慢。2017年以来,接到的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的办结率仅为58%。”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均已全部办结。二是加大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落实力度,对教育强市、迎接全运会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相关部署,出台了支持教育强市的十条措施和迎接全运会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落实措施。三是建立重要事项督办落实机制,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建立台账与销号管理制度,对领导关注的事项及时报告。

25)关于“对照 2018 年断头路打通计划,1条不能按期完成,3条未能按设计要求建设贯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滞后道路桃园北路已于2019年6月28日通车放行;3条未按设计通车的道路,新兴南路已于2019年2月28日按设计正式通车;凤城二路、凤城三路于2018年12月27正式贯通。

26)关于“‘追赶超越’的氛围不浓,积极进取的‘精气神’不足,专业能力和工作作风与‘铁军’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选派学习、岗位锻炼、轮岗交流等形式,不断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加强干部队伍的更新、交替,让更多地年轻干部走上重要岗位,不断激发活力,大力营造担当有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7)关于“在推进租购并举住房改革、完善人才安居政策等方面,对标意识不强,学习调研主动性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开展住房租赁、住房保障等方面专项调研,形成《“共享租房”调研报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报告》、《发展西安住房租赁市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助力西安追赶超越发展调研报告》等多个调研材料,为我市出台相应政策奠定了基础。研究制定印发了《培育和发展西安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在2021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供应方式多样、经营行为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市场规则明晰、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保障体系,制定了我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路线图。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在我市实施的《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E类人才每月发放300元住房补贴,进一步改善人才安居条件。

28)关于“人才安居住房供应滞后,2018年仅完成年初任务的66.9%,缺口高达1.6万余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推进安居集团筹建工作建立了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租房核查机制,出台了《西安市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实施细则》,修订了商品住房配建合同,开展了配建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提高了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租房品质。

29)关于“落实人才安居政策质量不高,货币化补贴政策吸引力不强,原计划年均发放货币化补贴4000人,截至2018年底审核通过人数仅405人,远未达到预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升级人才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优化资格审批程序,开展业务培训,扩大宣传力度等方式,不断提高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力度。

30)关于“‘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事权下放、责任下移认识有偏差,一放了之,监管措施跟不上,致使开发商违规销售频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45号)批准明确了住建审批24项下放事权,相应的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随事权移交各区、开发区负责。同时制定下放事权承接落实措施和指导培训方案,分批次开展集中和点对点培训,手把手传授经验;深入各区、开发区现场面对面对接,协调解决下放工作实际存在的问题;建立了事权下放处室包干负责制,多措并举推进事权下放承接工作,事权“下得去”的工作已取得良好成效。为确保事权下放“接得好”与司法局、市人大沟通,做好下放事权法规调整和修改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夯实属地责任,构建职能明确、权责对等、监督有力的审批监督管理体系。同时依托全省统一的“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并将检查结果推送至“信用中国”,向社会公开。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若干意见》,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对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开发企业进行了严厉处罚,并向社会公示,既方便群众知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又能够警示违规企业,让企业自觉做到守法诚信经营。

31)关于“房屋维修资金使用低下、效益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的通知》,优化了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开设了维修资金使用业务网上预审工作。开发运行了“维修资金使用业务网上预审系统”。在中海东郡小区、招商局广场两个小区开展维修资金微信投票表决试点工作,目前该系统已正式上线,业主可通过关注市局微信公众号并绑定业主身份后,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加大对区级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对城六区、开发区、临潼区和长安区维修资金使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区、开发区及时整改;对区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维修资金政策集中培训,并对区级管理部门在维修资金使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项解答。

32)关于“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在解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住房需求与住房供给不足的矛盾方面,应对措施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将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比例由5%调整为15%,有效增加供给。进一步强化保障房运营服务管理,开办了保障房服务大厅,启动了共有产权资格审核,建立了保障房轮候摇号新规则,公开了保障家庭轮候次序,确保了保障房申请、准入、摇号、配租等更加透明、公正。

33)关于“运用信息化手段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对价格变化监测分析不够,市场预警体系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梳理完善了市场监测指标,初步建立了包括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供给、商品房交易、房地产金融、财政和房地产税收、人口等7大类27项指标的指标体系。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预警报告》,及时发现房价上涨较大的趋势。制定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指导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方案》,与市发改委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每月对接有关部门,及时获取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新开工、施工、建设、竣工面积,商品住房项目指导价格,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全面掌握市场运行各类指标数据,有效提升了对房地产市场实施监测分析研判的能力和水平。

34)关于“市房管局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多为工作信息,没有定期公布项目预售审批、开盘房源、申请登记人数、供求状况等便民信息”“查询功能设置不合理,门户网站不能直接查询相关信息,微信公众号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项目均为空白,政务网个别栏目板块点击后连接至‘阳光售房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机构融合,将市住建局政务网首页的布局进行了升级,重点针对查询功能进行了优化。通过在首页增加对热门查询类栏目的推送,优化网站查询类栏目设置,调整页面显示高度和样式,增设在线查询、在线办理入口等方式,突出显示便民服务功能。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通过增加对微信公众号的日常巡检,加强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功能可以正常访问。全面排查官网所有栏目和链接,修改了所有不规范跳转链接同时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所有外链接做了跳转提示。

35)关于“商品房开发项目联合监管平台缺失,信息不共享对于逾期交房问题,要履职尽责,改进工作。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积极开展加强工地监管和市场监管、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消费者教育等工作,履职尽责,解决好本职范围内的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了《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四个闭环”和“五化”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试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闭环管理,强化市场联合监管制定了《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延期交房项目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报送延期交房项目调查处理情况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报送延期交房项目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的通知》,督促各区县建设部门对区域内存在延期交房基本项目情况、进展情况及解决措施进行汇总;对重点延期交房项目商议解决措施,推进项目早日交付;对延期交房项目进行统计,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要将延期交房、违规交房等问题建立台账,对仍存在问题的项目定人定时限定方案,常抓不懈,积极推进,并安排巡查人员前往各开发公司对全年商品住宅上市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较多较严重的开发公司进行记分惩戒,暂停办理预售,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微信公众号、报纸等渠道进行曝光,放大整治作用。

36)关于“局党组没有跳出“城墙思维”,对摇号监管不力,配套细化措施制定不及时,对摇号整个流程监管不严,对购房者从登记到摇号各个环节没有明确时限规定,购房者从购审资料到最后开盘最快也要等20天,平均等待45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了摇号售房实施细则,优先保障刚需家庭购房,建立了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在限购区内,所有商品住房项目必须公开在意向登记平台上接受购房人意向登记,杜绝企业设置全款优先等限制性条件拒绝购房人意向登记,为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积极发挥公证机构监督作用,与司法局对接,目前我市商品住房摇号销售公证由西安市公证处和莲湖区公证处承办。优化摇号流程,调整了意向登记锁定时间,将原“选房结束后方可登记其他项目”调整为“摇号未中”即可参与其他项目,提前解锁了3-5天,方便群众购房。

37)关于“对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超越资质违规开发经营行为,监管效果不佳,没有形成市、区联动,部门联动的防范机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西安市房地产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开展本辖区内房地产行业检查,市住建局将对各区县、开发区房地产行业监管工作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形成市区联动的工作局面。组织召开了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会议,举办了全市商品房销售行为管理培训会议,就规范我市商品房交易秩序,整治房地产领域黑恶势力和市场乱象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督导区县住建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房地产行业监管。持续加强日常检查力度,累计摸排检查68家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创新宣传方式,推出了房源核验、经纪机构选择、二手房资格审核、网签资金监管等4个系列漫画宣传片。

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方面

3.关于思想认识有误区,履职尽责打折扣的问题。

38)关于“片面认为脱贫攻坚主责在区县、落实在乡镇,市级层面只是制定政策、下达计划,对资金监管、拨付、使用等方面关注不够,对领域内存在的腐败问题,往往依靠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发现,在主动纠正、预防上做得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将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及资金分配情况作为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必备内容,督促各区县将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竣工验收及资金分配情况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拨付透明公开,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目前,各区县已全面完成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及资金分配的公示工作,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为进一步强化对各区县的政策指导,结合中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并下发了《西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西安市农村危房改造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县进一步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质量,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39)关于“承担的市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职能发挥不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和计划指导不深入,部分危房改造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一些危房改造户存在档案管理不规范、资金兑付不及时、建新不拆旧、新房入住率低等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市住建局领导和各处室分片包抓分工,强化对各区县问题整改的督导,督促指导各区县对2018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付、建新拆旧、新房入住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根据各区县上报的情况,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并已全面入住,对排查发现的347户旧房未拆除的农户逐户建立了整改台账,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确保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求,指导各区县住建部门“一户一档”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将农村危房改造档案作为反映工作全过程的重要佐证。目前,各区县农户档案已全部上传至“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并完成了审核。组织各区县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开展了专业技能培训,指导各区县住建部门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村住房安全排查表》,对全市554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户住房安全情况开展排查,截止目前,各区县排查发现的143户住房安全不达标农户住房安全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

4.关于对驻村帮扶人员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40关于“工作中,过多把精力放在村容村貌改善上,对扶智、扶志、产业扶贫投入不足,脱贫再返贫”的风险依然存在。”“产业帮扶效果不明显,对口帮扶近3年时间,还没有帮助王坪村形成具有造血功能的产业经济。”“扶志扶智力度不大,主要是政策兜底,贫困户依靠自身能力和意愿脱贫的还比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脱贫再返贫”的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组织市住建局两个驻村工作队对两个帮扶村2018年退出的贫困户是否存在脱贫再返贫”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定期开展专人专户排查。同时组织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开展了已脱贫户大走访活动,进一步摸清底数,宣传中省市扶贫政策。组织两个驻村工作队协助支持贫困村“两委会”对村集体经济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并帮助帮扶村研究制定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计划。积极开展“扶志扶智”活动,在中军岭村开设了“道德讲堂”,开展了“五好家庭”评选活动。

)市委巡察组7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的落实措施

落实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修班、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房住不炒”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找差距、抓落实;调研学习先进城市做法,形成住房租赁、住房保障等多个调研材料;制定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市住建局工作规则》《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等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

2.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效”的落实措施

落实情况: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论述和省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和安排;督促各区县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及资金分配工作,确保及时完成改造,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印发了《市住建局领导分片包抓督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强化督导、夯实责任;对全市554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户住房安全情况开展排查,解决143户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驻村工作队通过排查、大走访等活动进一步加大驻村联户帮扶力度

3. 关于“提高政治统领能力”的落实措施

落实情况:通过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调整、局党组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对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等措施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在选人用人方面,公开透明,注重政治和实绩表现,在机构改革的同时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

4. 关于“简化专项维修资金申请程序”的落实措施

落实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的通知》,精简申请材料、优化使用流程;开展微信投票表决试点,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提升投票表决效率;开发并上线运行了“维修资金使用业务网上预审系统”,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大对区级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和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了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5. 关于“强化行业监管”的落实措施

落实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西安市房地产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夯实监管责任;组织召开了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会议,提高监管能力;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现场督导检查,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在做好事权下放承接落实和指导培训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接得住”、落实”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从严从实,持续抓好整改。要求全局干部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特点,深刻剖析根源,以钉钉子的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在工作中继续从严从实整改,强化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补齐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二)坚持标本兼治,构筑长效机制。将驰而不息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建立一项制度,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党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切实巩固和扩大巡视工作成果,推动住建事业再上新台阶。

(三)坚持真督实查,强化正风肃纪。将继续安排机关党委(纪委)、组织人事处要通过巡查抽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各处室、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照警醒、防微杜渐,对整改后重复出现的问题“零容忍”,坚决纠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把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8668158

    邮政信箱:西安市雁塔南路曲江行政商务区300-9号A座西安住建大厦;邮编710061

电子邮箱:3162139095@qq.com

 

 

 

                                                  中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5月25



关闭窗口
上一篇:西安市ABCD类人才安居资格审核名单公示19(2020
下一篇:关于2020年第九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审查结果的

相关阅读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清理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清理不

    其他公示公告...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公示...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关于对西安高新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关于对西安高新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公示...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

    开发企业资质公示...

西安市住宅物业保修金退还公示(中
西安市住宅物业保修金退还公示(中

    物业保修金退还公示...


建企通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陕西中右029-82280907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正街世贸大厦E座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