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经对受理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技术评审,西安自然界A3地块A3-8、A3-9组团项目(1~1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等44个项目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条件,拟颁发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0年5月15日(为期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有异议,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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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