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1 热度:
本网讯 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要求,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继续执行相关统计调查制度,省住建厅日前印发通知,就我省相关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企业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通知明确,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统计流程,住建部建立了统一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统计报表系统),供本次统计调查工作使用。各企业于今年2月20日前通过住建部门户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6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还应于今年5月20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其它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并将纸质版报送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或报送材料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排序名单。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统计管理,明确责任人,保证统计工作质量,对本地区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付江星)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