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1 热度:
本网讯 记者获悉,省安办于2月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近日,省住建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进一步完善事故灾难情况统计工作,明确从2020年1月开始,各级住建管理部门要按照事故上报时限要求,及时向省住建厅报送《事故简要信息报送表》,同时每月7日前报送上月《事故灾难情况统计表》。
通知指出,2019年,各地住建部门累计上报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类事故25起,亡26人(省厅实际掌握13起,亡26人),省应急管理厅统计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类事故45起,亡47人。经分市进行数据比对、核实,个别市(区)事故漏报、漏统问题突出,统计报送数据与实际事故发生数量存在较大偏差。各地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行业统计工作领导,加强与本级应急部门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机制,畅通工作渠道。要严肃统计纪律,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应统尽统,杜绝漏报、漏统。要加强统计数据的核查工作,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
省住建厅强调,各级住建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信息数据,建立完善统计台账,提前做好数据汇总,主动加强与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数据一致性核对,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报送工作。(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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