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发〔2017〕64号)相关规定,自2019年8月21日至10月10日,各巡查小组及时对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0家商品房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取证,分别进行记分处理。现予以公示。
来源:西安市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19 热度:
根据《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发〔2017〕64号)相关规定,自2019年8月21日至10月10日,各巡查小组及时对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0家商品房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取证,分别进行记分处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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