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1 热度: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省相关要求,近日,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发布通知,决定加快推进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认定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对西安北院门历史文化街区等14个现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内未命名的和宝鸡凤翔文昌巷-通文巷-毡匠巷历史文化街区等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内潜在的历史文化街区加大发掘力度,按照《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办法》(陕建函〔2019〕1366号)要求,整理相关资料,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按照要求,各市(区)历史文化名城主管部门应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历史文化街区申请和相关材料报送省住建厅和省文物局。省住建厅将会同省文物局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评议,并于2019年12月中下旬组织省规委会专家进行考察评定,提出评议意见报省规委会专家组进行审定。
通知强调,要对尚未普查发掘的历史文化街区深入进行普查发掘,已普查尚未申报的街区,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建函〔2019〕164号)时限要求,积极开展核查自查和申报认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