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城乡规划改革工作座谈会要求,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方面进行了5项改革创新。
据介绍,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赴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调研上海2040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了解总规编制审批改革最新动态。决定把宣城市作为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改革试点城市,并建立改革工作会商机制,与宣城市政府共同建立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改革工作联席会,由双方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调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推进改革工作重点问题。
问 题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在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各部门规划标准不一,相互打架,矛盾重重;地形图尺度过大,难以指导具体项目;规划内容过于庞杂,事无巨细;规划刚性不刚、弹性不弹、重点不突出;审查重点不清晰,审批程序特别是修改程序繁冗,时间较长;机制不健全,时序不清晰,缺乏阶段性发展指引;监督重点不清晰,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监管内容不明确。
亮 点
联席会多次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对策研究,形成了五大创新改革。
亮点一:创新规划体系,构建“以空间规划为蓝图,总体规划为核心,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支撑”的城市规划体系,推动底图叠合、指标统合、政策整合。
亮点二:创新省市事权划分,强化底线约束与刚性控制,依据规定的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划分省市两级政府事权,明确省市两级政府重点监管内容。
亮点三:创新规划内容,突出专项规划与下位规划,制定专项规划大纲和行动计划大纲,强化城市设计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保障总体规划内容的有效传递。
亮点四:创新实施内容,突出近期建设规划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行动计划的规划实施体系,实施项目化管理,建立项目的预选址绿色通道。
亮点五:创新动态维护机制,构建新型规划评估体系,将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分为阶段评估、年度评估和专项评估。将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分为规划修改和规划调整。修改涉及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称为规划修改,按法定程序报批;修改未涉及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称为规划调整,采用简易程序报批。
成 果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五大改革创新,在省级和地方事权划分的基础上,形成了由1个省级文本、3个市级文本、3个规划附件组成的“1+3+3”成果体系。1个省级文本,是在市级管理文件上进一步精简和提炼的对应省级事权的规划文本图集,相关内容与市级管理文件成果保持一致,是规划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查的重点和批后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体现底线思维和刚性控制。3个市级管理文件,分别为《X市城市总体规划——城乡空间发展规划》、《X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大纲》和《X市城市总体规划——近期行动大纲》3个篇章,与省级文本共同作为城市人民政府的总体规划管理依据。3个规划附件,分别为《X市城市总体规划条文说明》、《X市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同时,还出台了《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省级法定文本条款》和《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地方管理目录》,指导全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改革法定文本和管理文本的编制。
据了解,目前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已完成宣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以及总规实施评估报告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