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中右管理 发布时间:2017-05-10 热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原文附后)于10月9日发布后。建筑行业就不再平静了,各种分析各种解读不绝于耳。一时间“”资质就位”升级不再需要建造师了,企业换证也没建造师什么事了”,搞的建造师从业人员和企业惶惶不可终日。
更有好事者抛出“一建证书就是废纸”的论点来哗众取宠,又一次重重的伤害到了企业和建造师的心。然而,事实真如此吗?一建证书真的就成了废纸了吗?
只要能够细细的研读《通知》,“一建证书就是废纸”的观点就会不攻自破。
第四条
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9]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正确解读:
原计划企业要在2016年12月之前完成的企业资质换证的工作,调整到了2016年6月30日。只是表明不需要考核建造师数量了,可以直接换证。
但是,不考核建造师数量并不等于取消建造师制度。
从国家层面来看,建造师是建筑行业的重要参与者,关系着国计民生。以后的建造师制度只会越来越强化,而并不是所传言的那样,”建造师证书”就是废纸。
第五条
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正确解读:
对这条理解最为错误的是认为“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就不会审查企业资产和主要人员”了。
细心的企业或人才会发现《通知》中的“既有”二字。
顾名思义,“既有”意为:已经具备,已经拥有。言外之意就是已有的就不审查了。
如果企业将二级资质升级为一级资质的话,根据最新的《通知》要求,就是不审查你原来的二级资质是否达标,只是审核你所要升级的一级资质是否合格。当然,既然要审核就会对你的建造师人数有对应要求,也就是说建造师证书还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对《通知》的解读,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建造师证书不会成为废纸(这是毋庸置疑的)。
2、住建部新规不是取消建造师制度,企业还是需要建造师证书的(存在即真理,存在即刚需)。
3、资质升级或者增项对建造师的数量还是要考核的。
4、换证后不等于万事大吉,会有“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监管”和“动态核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