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日,陕西市第一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地方性法规——《陕西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正式颁布,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也就意味着陕西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筑工程......
立即咨询来源: 作者:中右管理 发布时间:2017-02-20 热度:
2020年12月2日,陕西市第一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地方性法规——《陕西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正式颁布,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也就意味着陕西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承诺制将扩展为八方,增加了关乎工程结构质量的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
陕西工程质量终身制实施,8方主体终身负责
首先,突出了对工程结构质量的要求,增加了攸关工程结构质量的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进一步保证工程结构质量责任的落实,责任划分更加清晰。
《条例》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责任,以及材料供应、预拌混凝土生产及检测等单位对各自承担工作负相应质量责任。还强调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各阶段实施质量管理,包括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费用、科学确定建设工期、对自行采购材料组织到货检验、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承担保修第一责任、禁止直接发包预拌混凝土等。
《条例》构建了权责明晰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体系,明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理、保险等单位的保障责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实施责任。为了引导建设单位主动参与工程项目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一方面强调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质量责任;另一方面明确建设单位则不同建设阶段的质量责任,避免责任缺失。
其次,将授权书和承诺书作为有关工程合同的附件。
在建设工程项目核准时,建设单位需要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信息档案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承诺书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信息档案由建设单位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永久保存。
第三,强化了全过程承诺制度的落实。
办法明确,陕西市、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规划委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落实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纳入陕西市建设工程有关企业及人员动态监督管理,进行记分处理,给予信用惩戒。
第四,重大质量问题3日内须报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周期长、环节多,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将造成恶劣的影响。《条例》明确,以预控为原则,强化对施工过程中关键工序和薄弱环节的质量验收管控;建设单位需依次经单位工程质量自检、质量竣工预验收、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为了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条例》建立了重大质量问题报告制度,规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必须在发现之日起3日内报告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单位在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在出具报告之日起2日内,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工程质量风险将由第三方管控。
《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的住宅工程应按照规定投保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通过引入第三方质量风险管控机构,做到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管理和事后风险补偿相结合。
今后,将建立信用档案、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根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信用状况,在担保保险、资格资质、招标投标、金融信贷、评奖评优等有关工程建设活动中,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完善公共治理和社会监督,促进市场的有效选择。
《陕西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是陕西市第一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地方性法规。2016年元旦开始正式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将上升至地方性法规,落实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以严守工程质量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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