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中右管理 发布时间:2017-03-09 热度:
2020年12月22日,住建部公布了《关于2020年第十二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市监函[2019]204号)》。
这些理由,成为申请监理工程师延续的拦路虎
公示原文如下: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2004]第278号),现将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报材料的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和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4日。
一、如对不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受理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包括违法违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不予注册的情况)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2020年第十二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的人员一共有2246名,其中通过符合申请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有2231人,有15人因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没有通过审查,主要原因有:
第一,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第二,社保不合格。
第三,年龄超过65周岁。
第四,一人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注册。
第五,无劳动合同,无社保,无继续教育证明。
第六,非申请人社保清单。
因此,监理工程师申请证书延续,必须要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才能顺利延续监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