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铜川市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出台《铜川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达到提升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目的。
《细则》指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由市县(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市县(区)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主要针对建筑施工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将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对于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须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同时,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细则》要求,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级考评主体和市级考评主体备案。每季度将在互联网公布全市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何蓉 袁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