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省政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方案》中明确提出2018年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具备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条件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全额投资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020年重点推进区域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 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全额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达到100%。到2018年底,培育发展1-2家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
《方案》将延安市区(宝塔区、新区、高新区)、安塞区、南泥湾景区划分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甘泉、子长、黄陵县划分为积极推进区域,其余各县为鼓励推进区域。重点要求保障性住房、棚改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项目及政府和国有企业全额投资新建(扩建)的办公、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等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方案》还要求相关部门应从产业培育、招标、施工、质量和技术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加强对装配式建筑的管理,制定土地、财政、税费、规划等七个方面的激励政策,建立市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协调解决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建设、技术创新等重大事项,并将发展装配式建筑列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来源: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