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安康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日前,安康市规划局(人防办)研究制订了《市规划局(市人防办)监督执纪问责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督、严明纪律、强化约束、规范行为,推进规划(人防)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办法》共计十一章47条,紧扣行业履职情况,明确了监督执纪问责原则、要求、方式和目标任务,重点明确了监督的“九大”事项,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行政权力和行政执法、政风行风、财务资产管理、车辆使用管理、作风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同时,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逐一进行了明细。
《办法》充分体现了安康市规划局(人防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是党员干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指南针,对增强干部纪律意识、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执纪问责、狠抓党风廉洁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安康市规划局(人防办)将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办法》定期、不定期实施监督,特别是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及财务管理等群众关心的重要工作,创新方式,强化举措,实现监督全过程、全覆盖。坚持“挺纪于前”原则,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决不让制度成为“稻草人”。(来源: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