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最新公布的2016年建筑市场综合执法督察情况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11个市共清退各类保证金184825.32万元。
据介绍,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6个督察组,对全省11个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类企业双随机核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各市招投标监管机构工作开展、推行应用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等情况进行了督察。
通报显示,截至2016年12月28日,山西各市共清退保证金184825.32万元,其中有关单位未按时返还或超额收取(预留)的招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类保留的保证金共计151820.63万元,其他取消的17项保证金共计33004.69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市仍存在部分到期未返和超期积压的保证金,其中太原市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抵押金应于9月30日前退还企业,但至今仍有1家未退;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收取的绿化保证金已列入取消范围内,但至今仍有剩余193万元未返还。二是部分地市未及时报送保证金清退进展情况,其中临汾市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每月均存在不按时报送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山西省的汇总上报工作。(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