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发展民生的重要工作,青海省始终将其摆在突出位置。2016年,青海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80281套,截至目前,新建项目已开工8.06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44%。完成投资1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亿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与国家签订目标责任的基础上,青海省连续5年自我加压,将入住指标作为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连续3年提前安排启动下一年的项目,加快了项目建设步伐。青海省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的意见》,为全省各地开展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是全国出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较早的省份。
青海省把质量安全问题放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第一位,推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分户验收制度等基本建设程序、标准规范和工艺流程,对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态度。(来源:住建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