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资质代办 发布时间:2020-06-16 热度:
6月12日上午,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召开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启动会,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红春,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浩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财政厅经建处处长孙国权主持。会上,省住建厅管理处汇报了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有关情况,9个省级示范区政府负责同志逐一汇报了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及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今年4月23日总书记来陕考察时讲话指出“要搞好垃圾就地分类处置,减少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垃圾分类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文明素质的重要抓手,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垃圾分类试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凝心聚力加快推进。
会议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在省内外全面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年)》,《规划》经省委审定,省政府批复实施,《规划》得到了住建部的充分肯定,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为确保《规划》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启动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区建设。按照组织申报、实地调研、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的9个区为省级示范区,通过高质量高标准打造示范区建设,总结经验,营造典型,示范引领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
会议要求,各示范区要按照“1+3+X”的总体思路,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体系。“1”是指全要素、全流程、高标准的垃圾分类系统;“3”是指打造3个垃圾分类小区示范样板;“X”是结合自身特点,建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化示范项目,形成垃圾分类从前端到后端全生命周期的典型模式。要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省级垃圾分类试点资金使用效益。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财政局负责同志和相关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负责同志,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莲湖区、长安区、碑林区,宝鸡市金台区,咸阳市秦都区,铜川市铜川新区,渭南市临渭区等9个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同志和区住建局(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厅管理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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