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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 工程资质,重拳整治“挂证”,专项整治自查

代办 工程资质 来源:三湘风纪网、建筑管理,综合网络 近日, 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重拳整治厅机关工作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行为,对多名“挂证”人员进行纪律审查,并责令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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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 工程资质,重拳整治“挂证”,专项整治自查

来源:未知 作者:小苹果 发布时间:2019-10-30 热度:

代办 工程资质

来源:三湘风纪网、建筑管理,综合网络

近日,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重拳整治厅机关工作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行为,对多名“挂证”人员进行纪律审查,并责令注销注册,用铁的纪律打造“审计铁军”。

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提出了“三步走”的整治方案:第一步,问题从先,做到“达地知根”。在国家多部委联手整治“挂证”问题的情况下,纪检监察组从审计厅厅情出发,结合审计工作特点,以“挂证”为重点,在全厅范围内开展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的专项清理活动,要求全厅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并主动整改,以此唤醒干部纪律意识,重塑纪律要求。在此基础上,纪检监察组又坚持“有报有核、凡报必核”原则,就与审计业务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两项职业资格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了全面筛查,并与个人填报情况进行了详细比对核实,彻底打消了个别干部“不报不查”、“一报了事”的侥幸心理。第二步,教育从先,不搞“不教而罚”。对于核查出来的问题干部,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了耐心谈话,晓之以“挂证”的社会危害性,既进行教育引导,也提出纪律要求,责令其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并及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充分给予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机会。第三步,执纪从严,坚持“宽严相济”。对于个别干部仍旧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纪检检查组启动初步核实程序。截至目前,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共初步核实3人,立案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政务记过1人,诫勉1人。

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包昌林表示,要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确保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到位。时刻保持坚韧不拔、敢抓敢管的势头,以永远在路上的劲头,挺纪在前,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有效将制度优势和方法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夺取全面从严治党的更大战略性成果而努力。(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

“挂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系统上线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下,全国各地展开了“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各省市出台相关文件。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专项整治补充通知”,其中最大亮点是: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增加了专项整治管理模块,企业可使用身份锁登录查询本单位的社保异常人员名单,对所列内容进行核实整改,并通过平台上报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

与此同时,还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了“挂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信息填报操作指南。

点击进入,可看到企业版的操作手册,里面包含具体的操作流程!

其中显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企业端)”和“勘察设计 5.0(企业端)”都增加了【“挂证”专项整治】模块,企业可使用现有的身份锁登录对本企业的注册人员进行自查自纠信息填报。如下图:

  

【“挂证”专项整治】模块:

该模块主要功能是对本企业所有的注册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五类注册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填报。

该模块默认显示本企业所有注册人员信息社保问题说明列是社保信息核查后显示的异常注册人员问题说明。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社保缴费记录的注册人员,社保问题说明显示无社保

(2)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社保问题说明显示社保不一致

(3)多家单位缴纳社保,社保问题说明显示多家社保

(4)其他待自查的注册人员,社保问题说明显示“待自查自纠”

具体的自查自纠操作流程,请看下文!

一、前言

为更好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方便各地市企业及各类人员上报,避免企业在自查自纠阶段因上报路径繁琐而错过自查期限,依据主管部门要求,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企业端)”和“勘察设计 5.0(企业端)”都增加了【“挂证”专项整治】模块,企业可使用现有的身份锁登录对本企业的注册人员进行自查自纠信息填报。

(1) 建筑业类企业可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企业端)”进行填报,点击上报后,数据自动会上传到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企业没有系统的,可联系软件技术支持单位。

(2) 勘察设计企业可以在“勘察设计 5.0(企业端)”进行填报,点击上报后,数据自动会上传到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注:如果企业既是勘察设计也是建筑业资质的以上软件用其中一个申报就可以。

(3) 针对个别特殊情况,譬如:注册人员联系不到企业、企业已经倒闭等情况,注册人员可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到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填报办理。

二、登录方式

2.1  建筑业类企业

1、已安装“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软件”且有身份识别锁。

打开软件,

插入身份识别锁,输入用户名登录系统。如下图1-1-1 所示:

图 1-1-1 登录窗口

2、未安装“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软件”的企业,

可联系软件技术支持单位。

杭州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监管平台):0571-28059851 ,28059852;陕西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监管平台):010-59346231,59346232

2.2 勘察设计企业

1、已安装“勘察设计 5.0(企业端)”且有身份锁。

打开软件,

插入身份识别锁,输入用户名登录系统。如下图1-1-2 所示:

图 1-1-2 登录窗口

2、未安装“勘察设计 5.0(企业端)”的企业,可联系软件技术支持单位。

技术支持客服电话(勘察设计):010-88018266,88018268

三、“挂证”专项整治模块使用说明

为贯彻落实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 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增加【“挂证”专项整治】模块,企业在此模块进行自查自纠上报。各模块功能介绍如下:

3.1 告知书

左侧导航点击【“挂证”专项整治--告知书】,右侧显示“告知书”主界面,如图2-1-1所示:

图 2-1-1 告知书主界面

告知书上的政策文件可点击下载查看。

3.2 自查自纠填报

该模块主要功能是对本企业所有的注册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五类注册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填报。

点击左侧导航【“挂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填报】,右侧显示自查自纠页面。如下图2-2-1所示:

图 2-2-1 自查自纠列表

该模块默认显示本企业所有注册人员信息。社保问题说明列是社保信息核查后显示的异常注册人员问题说明。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社保缴费记录的注册人员,社保问题说明显示无社保。

(2)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社保问题说明显示社保不一致。

(3)多家单位缴纳社保,社保问题说明显示多家社保。

(4)其他待自查的注册人员,社保问题说明显示“待自查自纠”。

3.2.1 自查自纠填报

第一步:选择待填报的记录(在前方框内打对钩),点击上图“自查自纠”按钮,弹出自查自纠填报页面,如下图 2-2-2 所示:

图 2-2-2 自查自纠填报页面

页面最上面显示注册人员基本信息,默认提取不允许编辑。

【受聘情况】:现受聘单位和受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默认提取,不允许编辑;注册人员联系电话、受聘起始日期和受聘截至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是否缴纳社保】:缴纳社保选择“是”时必须填写社保起止日 期,选择“否”时社保缴纳起止日期可不填。

【自查自纠情况】:如果存在挂证问题,即选择“存在”单选框。 然后再选择挂证具体情形。有七种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是H形,则填写具体的挂证情形并且在【附件材料--其他】里上传相关材料。

如果不存在挂证问题,即选择“不存在”单选框。然后再选择不 存在问题说明。如下图2-2-3所示:

图 2-2-3 不存在问题说明

如果选择第 7 种其他,就必须在下面的空白框填写具体说明并且在【附件材料--其他】里上传材料。

【自查处理情况】:当选择“不存在”时,自查处理情况按钮默认不可用,只有存在挂证问题的人员,即挂证问题选择“存在”,自查处理情况才需要选择。自查处理情况如下图2-2-4所示:

图 2-2-4 自查处理情况

自查处理情况包括已注销、注销办理中、承诺办理、承诺公示、未注销五种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即可。

  • 如果选择注销办理中,即已提交劳动仲裁或法院申请,可上传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待判决结果。

    上传附件材料:仲裁或法院受理通知书。

  • 如果选择承诺公示的,即暂时无法整改,可依据一方申请列为注册状态异常并向社会公示。详见建设部“挂证”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里第三点,并上传附件“注册异常公示申请”(加盖公章)。

    上传附件材料:注册异常公示申请。

审核过后的公示信息会在诚信系统的发布平台【注册状态异常公示】

  • 如果选择承诺办理,即暂时无法整改到位并承诺整改期限(不超过4月30日),下载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上传。点击右下角“下载承诺书”签字盖章。上传附件材料:承诺书

如下图2-2-5所示:

图 2-2-5 承诺办理

承诺书如下图 2-2-6 所示:

图 2-2-6 承诺书

【附件材料】:点击附件材料页签切换到附件材料窗口,如下图2-2-7 所示:

图 2-2-7 附件材料窗口

附件材料包括五类:近期社保缴费清单原件、仲裁或法院受理通知书、承诺书、注册异常公示申请、其他。

选择左侧附件分组,点击“添加”按钮添加。选择左侧附件名称 点击“替换”按钮替换。点击左侧附件名称点击“删除”按钮删除。挂证问题选择“不存在”时需上传附件“近期社保缴费清单原件”,

自查处理情况选择注销办理中需要上传“仲裁或法院受理通知书”,自查处理情况选择承诺办理需要上传“承诺书”,自查处理情况选择承诺公示需要上传“注册异常公示申请”。如存在挂证问题的 H 形,则需要在附件分组的“其他”类型里上传挂证问题具体情形扫描件附   件。

第二步:自查自纠填报页面所有信息填报完成,点击上图2-2-2 所示的“保存”按钮保存。保存成功后该页面关闭,列表状态列显示 未上报。

第三步:自查自纠上报。信息填报完成且无误后,选中待上报的记录(前方框内打对钩)点击“上报”按钮上报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其他功能按钮介绍如下:

【查看】:点击该按钮查看填报信息。

【刷新状态】:点击该按钮获取申报状态。

【同步】:点击该按钮同步更新企业注册人员信息。如企业新增注册人员,点击该按钮同步更新。

注意:

1、状态为未上报、审核不通过的记录可修改,点击“自查自纠”按钮修改。

2、只有未上报的记录才允许上报。

3.3 社保异常查询

该模块显示和社保信息核查后本企业异常的注册人员信息。

点击左侧导航【“挂证”专项整治--社保异常查询】,右侧显示社保异常注册人员信息,如下图2-3-1所示:

图 2-3-1 社保异常查询

该模块仅供企业参考。

3.4 重复注册查询

该模块显示本企业注册人员在多个单位重复注册的注册人员信息。

点击左侧导航【“挂证”专项整治--重复注册查询】,右侧显示重复注册人员信息,如下图2-4-1所示:

 图 2-4-1 重复注册查询

该模块仅供企业参考。

“挂证”人员、企业名单已全面掌握,抓紧注销、变更!

今天上午,青海省住建厅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青建工〔2019〕85号)。明确提出,全省涉及“挂证存疑”的企业和人员基本情况、数量已经全面掌握

1、住建部已将“挂证存疑名单”推送省住建厅,全省涉及“挂证存疑”的企业和人员基本情况、数量已经全面掌握

2、省住建厅通过相关途径推送给企业企业可凭介绍信和有效证件在自查自纠期间查询本企业的“挂证存疑名单”。

(施工企业咨询电话: 0971—6145762  建筑业监管处)

3、2019年3月31日前,涉及“挂证存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做好自查自纠

4、注册状态异常管理对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省厅将相关人员列为注册状态异常,并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进行重点排查处理。

5、对企业处罚4月1日起,如企业没有配合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经调查核实“挂证”行为属实的,将对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扩展阅读:

“挂证”之路何去何从

1、南昌市公布社保存疑人数多达2万余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8200人,二级注册建造师10688人,监理工程师1162人。

2、西安市城建委通报“第一批注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或重复缴纳社保人员名单”,共有1354人。绝大部分是跨省(市)缴纳两份社保,个别人甚至同时缴纳三份社保。

之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第二批社保不一致或重复缴纳社保名单”,共有1858人。全部都是因为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

3、广东湛江市,有261家建企登上“预警信息名单”,涉嫌存在“挂证”。

无论是哪个市的通知名单中,基本上大部分人员涉及到异地社保不一致或重复缴纳问题,这已经说明有关部门早就掌握了查处异地挂证的手段。

各地的通知也都提到过一句:社保有问题的建造师名单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的,名单数据发布日期都是2019年01月21日。

这些信息已经说明:社保缴纳信息已真正实现了全国联网,四库一平台现在就有现成的全国各地的“挂证”存疑名单供各地方主管部门下载。

全国联网,挂证终结!


随着查“挂证”专项整治的全面开启,相信接下来的检查力度会超出想象。

从这次官方“动狠手”来看,官方严守建筑企业资质“底线”的态度,进一步肯定了注册建造师等技术类人员在的建筑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挂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期限为3月31日,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里企业应做好相应工作,及时审查,4月将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力度将会非常严格。


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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