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16 热度:
本网讯 记者日前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住建部将于11月中旬对我省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节水减排专项督导,为确保完成全省住建系统今年承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省住建厅定于即日起开展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检查,并对全省各地提出了相关要求。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运行、城镇节水减排、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城镇再生水综合利用、政策标准制定等情况。检查将采取各市(区)自查、省住建厅配合住建部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即日起至11月10日为各市(区)自查阶段,各市(区)应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11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反馈省住建厅,同时还应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进行填报。11月11日起,省住建厅将配合住建部对部分市(区)、县开展重点抽查。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区)要严格对照《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中住建系统任务要求,逐项自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全部完成。同时,按照住建部要求,各市(区)住建(水务)部门应将本次专项检查内容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牵头协调相关行业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所辖各县开展自查进行安排部署,并督促各县住建(水务)部门将本次专项检查内容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