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的工作要求,以及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台账数据情况,为进一步争取中央资金,确保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日前,省住建厅就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录入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全国住房信息系统数据的清理工作,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督促、指导所属县(区)住建部门对全国住房信息系统中现有数据进行甄别、修订和完善。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8月10日前,按扶贫、民政和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一般贫困户等5类对象,对全国住房信息系统中现有对象数据进行修正,对不属于5类对象的数据要进行删除。
同时,各地要切实加快全国住房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按照全国住房信息系统数据填报要求,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于8月20日前,对照精准认定后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台账,逐户录入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并同步做好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数据录入工作,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要求,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将2017年改造对象全部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对于2018年的改造对象从2018年元月份起开始录入系统。同时,根据改造户进度及时对信息档案进行完善,并对上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要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录入、数据上传等工作任务。省厅将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数据对接不畅通,录入上报信息不及时,上传数据偏少、质量不高的,约谈单位一把手,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省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