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针对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发布新规,明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须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拖延上市销售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明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的开盘销售时限等情况,并严格依照确定的开盘时间对外进行公开销售。2017年度商品住房上市供应及销售计划须于6月底前向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报备。这项政策落地执行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就掌握了今年下半年西安各楼盘项目的市场供应及销售计划,一方面政府从土地供应、新批预售、审批时限等方面进行调节,另一方面也可杜绝部分开发商在房价上涨周期内的捂盘惜售行为。(来源: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