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管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日常化、随机化,有效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2017年度温州市建设质监站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做了进一步的相关规定。
此次监督检查范围包括已开工建设尚未组织预验收的市管房屋建筑工程。监督检查内容主要有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检查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检查。
监督检查从2017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止。原则以星期为单位,工程项目随机抽取。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限期整改、信用扣分、停工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不良公示、行政处罚等措施。
各受检企业、项目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工程技术资料备查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也将以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保证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强化过程控制,有效提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来源:住建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