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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承包的资质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02-20 08:52

  建筑企业承包的资质条件有哪些?根据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承包单位的资质条件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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