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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资质核查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02-20 08:53

  启动资质核查的条件是什么?建筑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县建委或专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核查部门)可以启动动态核查:

启动资质核查的条件是什么?

  (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平台积分达到20分的;

  (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引发群体性或突发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

  (五)建筑业企业成立后3年内未承揽工程的;

  (六)核查部门认为需要启动动态核查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