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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与航道总承包二级资质业务范围
发布时间:2017-02-20 08:53

  港口与航道总承包二级资质业务范围

  ”港口与航道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企业开展业务需要按照资质等级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那么,二级港口与航道”总承包资质”可以从事哪些业务呢?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1、沿海 5 万吨级和内河 5000 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 7 米的防波堤

  2、5 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

  3、1000 吨级以下船闸和 300 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

  4、沿海 5 万吨级和内河1000 吨级以下航道工程

  5、6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

  6、沿海 28 万平方米或内河 12 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

  7、1200 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8、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二级港口与航道总承包资质业务范围还有所限制,如果想要开展更大的业务,就需要通过”资质升级”,升为港口与航道总承包一级资质,就可以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如果您需要办理港口与航道总承包资质,可以找”资质代办”公司:中右管理 陕西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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