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资料填报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7-04-17 16:31
”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资料填报有哪些要求?资质管作如下整理:
1.企业申请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报出后,不得修改;
2.申请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3.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附件材料一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一份)。
申报单位在首次申请、升级申请、增项申请时,应填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汇总表》(不考核企业业绩的免)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个人业绩汇总表》。申报单位在填报企业、个人业绩汇总表时应按在省外、省内的业绩分别制表,业绩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EXCEL格式)光盘一并随申报材料上报。
以上是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资料填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