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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建筑业营改增全流程税务风险管控与节税策略实战班
2017年4月20日,营改增再发十条征管新措施业内号称第二次营改增;2017年4月21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出台,对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收取等进行了规范;2017年4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与此同时,国家在税务稽查的布局上面也做出明确指示,力度前所未有。
外部财税环境日新月异的变化导致很多企业不熟悉新政策、学习滞后、理解不到位、节税效果不明显、企业和项目运营风险加大。
为了帮助建筑企业吃透新政,用上国家优惠,躲避税收风险点,解决企业实际疑难问题,掌握思路能够根据建筑业生产经营流程重建增值税管理体系,最大程度消除“营改增”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和风险问题,于6月在青岛市举办“2017建筑业营改增全流程税务风险管控与节税策略实战班”,旨在通过政策梳理、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为学员全面分析及解决在管理和执行层面的关键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思路与方案,从而达到实操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2017年06月28日—30日(28日全天报到) 地点:青岛市
费220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资料费、专家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建筑施工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财务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总监、税务经理、经营、预算、审计、采购、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等相关人员。
(一)投标经营与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及管理
1.营改增后工程承包模式的管理;
2.投标合同签订中注意的其他问题;
3.EPC总承包合同的签订与涉税问题;
4.企业间借款、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凭借何票据进行税前扣除?
5.因投资未到位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的规定;
6.利息费用是否可以预提并税前扣除?
7.其他费用可以预提并扣除吗?等。
(二)施工生产与管理环节的涉税问题及管理
1.外部劳务用工模式及劳务费用列支问题;
2.按照建安发票金额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财税处理;
3.劳务派遣用工劳务费用列支问题;
4.农民工工资发放方式的涉税风险;
5.混合销售与兼营业务情况处理;
6.建筑业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如何纳税?;
7.营改增后供货商管理;
8.施工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房产税业务;
9.征地拆迁中涉及的增值税问题;
10.施工中耕地占用税问题;
11.企业研究开发费申请加计扣除的有关规定;
12.企业组织职工旅游,其旅游费用怎样扣除?
13. 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14.企业计提了职工工资,但是没有发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15.福利费是否必须依据发票在税前扣除?
16.交通费、通讯费补贴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7.企业发生的差旅费补贴没有标准,是否需要以票报销?
18.企业员工出差乘座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保险费发票,能否扣除?
19.误餐补助能否依据餐饮发票报账列支?
20.企业的劳动保护费和职工取暖费补助如何税前列支?等。
(三)工程结算与分包环节的涉税问题及管理
1.劳务合同单价的二种确定方法;
2.劳务合同谈判招标及合同风险注意事项;
3.营改增后的合同文本;
4.劳务指导单位;
5.分包模式(清包工、甲供工程);
6.分包中的水电费如何处理;
7.分包中的材料超耗如何处理;
8.挂靠分包如何处理及注意事项。
(四)甲供材和甲控材的税务处理
1.营改增后的甲供材与营改增前的甲供材的区别
2.营改增后甲供材的税务处理
3.甲控材规避税收风险的实操要点
(五)建筑企业新老项目交替过程中的税务处理
1.营改增前签订总承包合同并动工,营改增后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人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
2.选择简易计税的老项目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3.营改增后新老项目交替过程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税务处理
(六)建筑企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财税处理
1.简易计税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规定
2、简易计税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及账务处理
3、一般计税的总分包之间差额预缴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规定及发票管理
(七)建筑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及案例分析
(八)建筑企业资质共享和挂靠业务的税务处理
1、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资质共享新老项目的税务处理
2、建筑企业挂靠业务新老项目交替的税务处理
(九)建筑施工企业纳税风险的票据管理与操作
1.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
2.费用报销的要求;
3.丢失发票的处理;
4.分供商发票开具及传递注意事项;
5.发票管理办法。
(十)建筑企业增值税管理体系建设
1.“营改增”财税管理体系建设要点总结;
2.如何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管理;
3.如何加强增值税抵扣凭证(含专用发票)的取得管理;
4.如何建立适应增值税管理的资金预算体系;
5.如何建立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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