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考是思考者的信仰
以下是正文 ,来源:秦住建![]()
转眼快到年底了,又到了提前抢订火车票回家过年的时候了!每年这个时候,广大的农民工兄弟们除了有回家迫切的心情,也有两手空空不能回家的惆怅!
为啥愁呢?为了年底结算清楚辛苦挣的工资,不再为了讨薪而各地奔走啊!
![]()
今年,为了不再重复上演“讨薪”画面,日前,人社部、发改委、住建部等12家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 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 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等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好消息啊!这样咱们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们就能拿着工钱按时回家过年了!
《通知》中还明确了其他重要内容,且听小秦一一说来↓↓↓
1.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2.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及时划拨工程款、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1.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2.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违法失信黑名单。
《通知》明确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负责重点督办。
各地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及时发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拖欠问题。
1.抓紧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法律规定,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2.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等,进一步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有了这个《通知》,我们的农民工兄弟的工资清算就有保障了,希望大家早日拿到工资早日返乡!
![]()
![]()
长按二微码,关注本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