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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许可证办理条件,又添一省!取得一建证书可
发布时间:2019-11-04 10:03

消防许可证办理条件

来源:各省市住建厅

截至目前,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安徽、江苏七个省份已经明确了取得一级建造师职称后可以直聘为工程师。

近日,又添广西!详情如下:

近日,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建立了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通知》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凭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如: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中级职称)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的人员中择优聘任。同时,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人员可凭该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申报工程等相应系列高级职称的条件。

《通知》还明确,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对于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对应相应层级择优聘任。

另外,在《通知》配套的政策解读中提到,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通知》中已明确的职业资格与职称建立对应关系的名称范围、对应系列及层级,任何行业部门、单位不得自行将范围扩大或擅自调整;而且对应关系应是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非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不属于《通知》所指范围。

附件: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表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

序号

资格名称

文件依据

对应关系

1

房地产估价师

建房[1995]147号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师

2

造价工程师

建人[2018]67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3

注册城乡规划师

人社部规〔2017〕6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原注册城市规划师依然有效)

4

注册安全工程师

人发[2002]87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5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人发[2002]106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6

注册验船师

国人部发[2006]8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A级:工程师

B级: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C级:助理工程师

D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7

注册计量师

国人部发[2006]40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8

注册测绘师

国人部发[2007]14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9

注册消防工程师

人社部发[2012]56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10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人发[2003]24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11

注册电气工程师

人发[2003]25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12

注册化工工程师

人发[2003]26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13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航)

人发[2003]27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14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人发[2002]35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25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国人部发[2005]58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16

注册环保工程师

国人部发[2005]56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17

注册结构工程师

建设[1997]222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18

注册建筑师

国务院令第184号

建设部令第167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19

建造师

人发〔2002〕111号

国人部发[2004]16号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扩展阅读:

江苏


省人社厅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打通了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通道。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


安徽


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四川


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福建


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黑龙江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浙江


《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通知: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海南


《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通知: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湖北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解 读

这一政策的出台一方面促进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另一方面,从考生角度来讲,职称和职务挂钩无疑是个人职业发展的重大利好!

职称和职务挂钩,升职加薪重大利好!

以上八省在发布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中都有提到,取得一级建造师职称的人员可以直接聘任为工程师,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这个政策一方面打消了很多取得一建证书,却担心未来职业发展的人员的疑虑;另一方面也给觊觎一建证书已久却迟迟未敢行动的考生,吃了一颗定心丸。

近几年,一级建造师证书热度持续高涨;加上国家对于建筑行业的扶持,一级建造师的执业前景定然是可观的。

考试趋势灵活,证书含金量持续攀升!

一建职称职务挂钩的政策出台,必然会鼓舞更多的人员加入到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大军中。

职称到职务的有效衔接,会使得人员选拔环节减少。

为了确保能够选拔到高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来一级建造师的考试难度和灵活度会有一定程度加大。一建考试,将着重考查考生的实操能力和理论实际相结合的能力。

未来的一级建造师,必然是多方面齐头并进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当然,考试难度增加也会致使一级建造师证书含金量加大。因此,早日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才是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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