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哪里交五险一金
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文件
西高新社保基发〔2017〕3号
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及公布数据,现就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在西安高新区办理社保登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均须进行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6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626元,月平均工资为5135.5元,2017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3082元,上限(300%)为15406元。
2.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6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611元,月平均工资为5801元,2017年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60%)为3481元,上限(300%)为17402元。
三、申报时间
2017年高新区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审核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9月11日。
四、申报地点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保险基数年审窗口(西安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A座二楼西端)。
五、其他事项
1.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查看“基数申报须知”,各参保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基数年审工作。
2.参保单位应为职工调整缴费基数而未调整的,职工有权向社保中心举报投诉。
3.对存在本年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较上年降低的单位、全员按照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单位、员工投诉多的单位,中心将适时安排进行实地稽核,年审最终审核意见应以实地稽核的结论为准。
4.各参保单位在完成2017年7月份月申报后,方可开始进行2017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在基数年审工作完成前,暂停相关参保业务受理。
5.如单位有参保人员急需办理退休、转移等业务,在基数审核通过后,可申请优先办理帐务核对、结算手续。
6.对申请出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的单位或个人,需在参保单位完成基数年审及账务处理后,方可查询并据实出具。
7.在社会保险基数年审、养老保险帐务集中处理期间(2017年7月15日-2017年9月30日),暂停受理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待相关工作结束后恢复。
8.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及时间见西高新社保基发〔2017〕2号。
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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