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三桥的社保在哪里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陕西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
如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可登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点击“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网上投诉举报联动平台”进行投诉;网址为:(http://1.85.18.184:8000/xatspt/)
本人也可携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工服、工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到单位用工地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投诉举报应该递交书面材料,并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举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注册登记机关、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监察部门会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违法事实进行查处,并且可以为举报人投诉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