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19社保缴费标准
您好!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
(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因此只有在西安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西安市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只报销在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的产检的费用,不报销市外生育的费用。
女职工生育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在申请表的备注栏标明“只报销产前检查的费用”
2.婴儿准生证明(计划内生育证明)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复印件
4.相关医药费用票据:住院发票、门诊票据(即住院费和产前检查费,若门诊出现问题时还需提供门诊明细清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
5.产检病历、医疗费用明细单复印件、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长期和临时医嘱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