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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交的社保可以退吗,养老单位欠费的利息如何
发布时间:2019-11-19 13:46

自己交的社保可以退吗

一、单位欠费征收利息的依据

1、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通知(陕人发[1998]37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

经劳动行政部门核准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缓缴期满后,应当如数补缴缓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

2、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陕劳发[1999]6号)文件第7条规定:

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待企业补缴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利息)后,再记足个人账户并计算职工缴费年限和计算养老金连续工龄。

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印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地税发[2008]99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审核和批准社会保险费的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应及时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利息。

4、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有关问题的操作意见》(陕社保函[2014]18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

参保单位必须按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数额,按月及时向地税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计算并缴纳欠缴期间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本息。

二、计算利息的依据及公式

1

计算利息的依据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

2

计算利息的公式

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1)计算公式

跨年度补缴利息计算分为三部分:

01

补缴欠缴年度当年欠缴利息(设为C11);

补缴欠缴年度后第二年起至补缴年度前一年止的欠缴利息(设为C12);

补缴年度当年欠缴利息(设为C13)。

计算公式为:C1=C11+C12+C13

其中:

C11=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欠缴年度当年记账月利率

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n月份欠缴额×欠缴年度当年欠缴月数)

欠缴年度当年欠缴月数=12-n+1

欠缴年度当年记账月利率=欠缴年度当年记账利率×1/12

即:C11=∑〔n月份欠缴额×(12-n+1)〕×欠缴年度当年记账利率×1/12(n为欠缴年度欠缴时月份,且1≤n≤12)

C12=欠缴年度后第二年应补缴利息+欠缴年度后第三年应补缴利息+…+补缴年度前一年应补缴利息

欠缴年度后第二年应补缴利息=(欠缴额本金+C11)×欠缴年度后第二年记账利率

欠缴年度后第三年应补缴利息=(欠缴额本金+C11+欠缴年度后第二年应补缴利息)×欠缴年度后第三年记账利率

……

补缴年度前一年应补缴利息=(欠缴额本金+C11+欠缴年度后第二年应补缴利息+…+补缴年度前二年应补缴利息)×补缴年度前一年记账利率

C13=(欠缴额本金和+C11+C12)×(补缴时月份-1)×补缴年度前一年记账利率×1/12

非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2)计算公式

02

C2=∑(n月份欠缴额×欠缴月数)×欠缴年度上一年记账利率×1/12;

欠缴月数=m-n,(n为本年欠缴时月份,m为本年补缴时月份);

即,C2=∑〔n月份欠缴额×(m-n)〕×欠缴年度上一年记账利率×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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