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2017年4月10日起试行的《西安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第第十三条结清原商贷,大家看到后一头雾水,纷纷问小编,小编通过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承办银行,第十三条的意思如下:
符合“商转公”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结清原商贷。
举例:如果自己买房贷款50万,且此商贷支持提前还款,到现在您已经还了10万,还剩余40万的贷款没有还,在办理“商转公”时,需自筹资金把剩余的商贷的本金和利息结清才能转公积金贷款。
然后公积金中心根据您公积金的余额评估您的贷款额度,比如根据您的余额评估出来你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30万,那么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能给您拨付30万贷款。
第十三条结清原商贷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前往原商贷银行偿还原商贷剩余本息,结清原商贷。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西房金发〔2014〕57号)中第三条将15倍放大至18倍。
即: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账户余额的综合确定额。如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的,配偶公积金部分不参与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借款人缴存时间 | 缴存时间系数 |
6个月(含)≤缴存时间≤36个月 | 1 |
缴存时间 > 36个月 | 1.2 |
借款人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的额度整体放大5万。
即:(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2)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75万元。
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之和大于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计算(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2):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8倍×1(缴存时间系数)
贷款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补缴的金额不参与贷款额度的计算
为简化审批,提高效率,针对缴存基数超过一万元(含)且半年内公积金缴存情况正常的职工,无需再提供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