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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代缴的公司,2017年度西安市用人单位在职残疾
发布时间:2019-11-15 16:39

社保代缴的公司

2017年度西安市用人单位在职残疾职工认定须知

一、范  围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时  间

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工作日)。

三、申  报

(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市地税局高新分局、经开分局、涉外分局、曲江分局、浐灞分局和大企业局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含中央、省属及外省市单位)在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长乐中路红华巷2号,金康电力花园)认定。

(二)市地税局各区县分局及航天分局、航空分局,在所属行政辖区的区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

(三)属于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认定且安排残疾人就业在两人(含两人)以下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西安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http://www.xacjrjy.org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申报。

四、所须资料

(一)如实填报《西安市用人单位在职残疾职工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原件,《西安市用人单位在职残疾职工认定申报表》可在西安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xacjrjy.org通知公告)。

(二)人社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2017年度为残疾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个人台帐(原件2017年1—9月)和单位社保缴费票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017年10-12月)。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2017年5月和10月在职残疾职工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和在职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在职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七)以下人员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上一年度未经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残疾职工;

2、本年度内用人单位新安排的残疾职工。

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公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016年为696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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