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每年交多少钱
关于在职人员死亡抚恤金办理的通知
根据陕人社发[2013]65号文件,参保单位为2013年10月1日后死亡的在职人员办理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付和领取死亡遗属待遇的,请携带火化证原件、复印件,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户口销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填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抚恤金申请表》(表一)、《执行陕人社发[2013]65号文有关项目审核单》(表二)。
缴费不足十年的还需填写《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单》(表三),在同级人社部门审批档案。
因工死亡的在职职工只填《执行陕人社发[2013]65号文有关项目审核单》(表二),请在备注栏写明因工死亡,养老经办机构不再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2013年9月30日前死亡的在职人员,办理时请填写《执行陕人社发[2013]65号文有关项目审核单》(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