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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三)

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 操作指引 本指引主要用于指导扣缴单位处理持有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因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形成的异常档案数据、扣缴申报存疑数据、纳税人相关异议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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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三)

来源:未知 作者:小苹果 发布时间:2020-03-12 热度:


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

操作指引


本指引主要用于指导扣缴单位处理持有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因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形成的异常档案数据、扣缴申报存疑数据、纳税人相关异议申诉数据及其他可能存在申报错误的疑点数据。对于无居民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存在扣缴申报错误疑点和异议申诉事项的,可参照本指引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扣缴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更正。

三、其他可能影响汇算清缴的疑点数据处理




(一)场景描述 

 此类疑点风险数据将影响纳税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请扣缴单位重点核实相关情况,并在后续申报时严格依法填写收入、费用及相关扣除。



 (二)操作步骤

1.扣缴单位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相关通知,核实涉及人员及其申报记录;

2.确认人员信息或申报数据准确无误的,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主管税务机关;

3.确认人员信息或申报数据有误的,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

重新进入【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选择所得项目,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将疑点人员收入信息进行更正,重新计税和申报。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更正;

4.确认为异常申报的和涉及人员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的,参照第一类自然人档案异常数据中的场景2进行处理;

5.上述操作完成后,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选择非本单位人员信息,在【人员信息】明细页面,

(1)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填写离职日期,且与任职受雇从业日期保持一致,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2)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的,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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