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在线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砥砺前行打造城市名片 追赶超越谱写社保篇章 “西安社保”温暖一座城市 西安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成立三周年纪实 来源:社会保障报 西安市社......
立即咨询来源:未知 作者:小苹果 发布时间:2019-11-11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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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前行打造城市名片 追赶超越谱写社保篇章
“西安社保”温暖一座城市
西安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成立三周年纪实
来源:社会保障报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成立至今已经三年。
十八大以来,自从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14年7月8日成立至今,认真贯彻省市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引领,抓管理促落实,转作风树形象,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大步快跑,助力追赶超越。
“三年来的工作实践,让我们深切感受到改革创新的不易,可以说,我们是深化改革的实践者、亲历者、见证者,同时,我们也是改革成果的受益者、分享者。”西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宁君深有感触。
作为陕西省唯一一家市级五险统一管理的社保经办机构,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平稳运行三年来的经验和做法弥足珍贵。
顺应民意,改革成为必然
“在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成立的三年时间里,办公环境有了质的提升,工作效率也有了明显变化,人员面貌更是焕然一新。”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改革创新后的面貌和为民服务的便捷高效得到了所有服务对象的交口称赞。
但,任何新生事物的生成和发展,都必然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时代轨迹。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也不例外,对此,我们有必要进行重新梳理。
在西安市社保中心成立之前,西安市和全省其他市一样——建立了市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五大险种为主的社会保险体系。
其中,养老保险分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包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大类。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自1985年在西安市开始实施,2000年5月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经办机构实行省级垂直管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997年,参保范围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金实行市区(县)两级统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于2008年开始试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于2010年实行,2011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基金实行区(县)统筹。
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2000年元月开始实施,参保范围包括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市级统筹,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市级以上单位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学生)自2007年7月开始实施,实行市级统筹,采取社区(学校)参保登记、区县核定缴费、市级征缴基金的管理模式。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于2006年10月正式启动,参保范围包括市、区、县机关和西安地区企事业单位,实行市级统筹。市本级生育保险费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捆绑征收。
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于1986年,实行市级统筹,参保范围包括西安地区企事业单位,基金由地税征收,财政专户管理,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由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办。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从2004年7月启动,实行市级统筹,参保范围为西安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征收按照经办机构核定基数、地税部门统一征收的模式运行。
与之相对应的是,西安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分为三大管理体系,分别是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体系,失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管理体系。市级养老保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有两个,分别是: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西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西安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目前由市地税部门负责,支付和管理分别由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西安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
如此格局,虽然在各保险险种实施之初有效实现了人群全覆盖、工作专业化的目标,也起到了专门险种特征宣传和推动等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保种类的不断增加和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多机构经办、重复登记、多头申报、多头缴费、反复稽核的经办模式,已难以适应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的需要,并直接导致了运行成本过高、难以进行规范化建设、不利于基金安全运行、服务水平难以有效提升等一系列问题。
这样的状况也引发了办事群众的不满。
“一会儿去这里盖个章,一会儿又去那儿跑个腿,一个事办下来要跑好几个地方。”西安市曲江新区一名企业社保专管员告诉记者,“事情没办多少,结果跑了很多路、心里烦。”
工作的需要、群众的诉求,催促着西安市人社局加快改革的步伐。
独辟蹊径,“西安模式”顺时而生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加快理顺服务机制,完善管理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这既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西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宁君说,正是基于此,市人社局党组及时顺应这一新要求、新变化和新形势,审时度势,锐意改革,从经办管理服务体制入手,在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西安市人社局决定成立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部分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统一管理。
2013年4月7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致函西安市编办,详释整合成立西安市社保中心符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符合市委全面深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改革的总体要求,顺应广大群众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的热切期盼。
“做出决定只是开展工作的第一步。5个相关机构怎么合?人往哪里去?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李宁君局长回忆说,“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到位,都可能导致合并效果不佳甚至全盘皆输。”
经过慎重思考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按照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批复》成立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整合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及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心5个事业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131名,领导班子设1正(副局级)2副1总会计师(均为正处级),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16名(8正8副);内设机构8个:综合管理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部(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部)、社会保险征缴管理部、医疗保险管理部、工伤保险管理部、失业保险管理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
“合并后各单位领导干部的身份、级别没有变,普通职工的待遇、工作内容没有变,从而有效地消除了各种可能出现的障碍,实现了整合工作平稳顺利。”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佟晓霞主任介绍,合并后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组织实施我市各类社保经办业务和基金的征收、登记、申报、缴纳、稽核及统计分析;承担社保用人单位、个人权益记录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承担各项社保待遇审核和支付;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协议管理;指导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等工作。
“社保中心生于改革,也必须成于改革。必须以改革的魄力和勇气,以创新的精神和方法,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在摸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前行,确保改革取得成功,真正走出一条具有西安特色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的新路子,努力打造‘西安社保’的新形象。”在2014年7月8日西安市社保中心成立大会上,李宁君局长铿锵有力的说。他强调,要完成好社保中心组建这项重大改革任务,重点是要加强“四个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学习;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系统完善、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四是加强廉政建设。“归结为一点,就是在整合机构、人员的同时,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工作模式,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李宁君表示。
砥砺前行,“西安社保”成为一座城市名片
三年之后,西安市社保中心的干部职工交出了一幅完美答卷。
成立初期,西安市社保中心首先整合业务。“我们在维持原各单位业务流程和要求,以及对外办公地点和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先理顺内部操作流程。既不影响群众办事,又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佟晓霞主任说。
随后,在实现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外的各项社保业务统一登记、变更、征缴、稽核等工作的基础上,西安市社保中心整合办公地点,真正实现了“进一个大厅,提交一次资料,一站式办理业务”。与此同时,还通过社保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了一次数据采集,全程业务共享,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能力。
据介绍,西安市社保中心目前承担全市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部属及省市企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的经办和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服务参保单位2.5万余家,参保人员1500余万人次。
走进西安市社保中心宽敞明亮、整洁高效的标准化服务大厅,梳理三年的推动改革创新历程,工作付出后得到的效果也是“满满的”:
保障能力和待遇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限额不断提高,病种范围、定额结算标准适时调整;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调节机制不断完善,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工作深入实施,扩大了受益面和待遇水平;实施了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大幅提高;失业人员保险待遇先后增加了物价、取暖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打破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统筹,连续三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比国家规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70元高了75元,位列全省第一,同时建立了丧葬补助费制度,完善了参保激励政策,城乡居民参保率和待遇发放率始终保持100%。
为了降低企业负担,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西安市在确保全市参保人员三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前提下,自2014年7月1日起,连续阶段性降低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降低费率截止期为2018年6月30日。现调整完后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30%。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参保单位费率不得低于0.2%,基准费率已为0.2%的单位不再下浮;生育保险费率下浮至0.25%。
基金规模和风险管控能力稳步提升。构建起了运行预警、内控监督、稽核监管“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确保了基金安全。2016年10月8日,“社银平台”正式建成并开始使用。社银平台实现了社保业务财务一体化,社保业务、财务无缝对接;实现基金收支全程电子化,社保业务系统与金融机构数据关联核对,基金收支业务全部由系统自动完成;资金集中核算,批量处理业务,实现基金收支实时监管,提高社保基金收缴、支付工作效率,强化基金安全管理;与区县经办机构跨地域共享资源、跨银行账户结算全面提高全市社保基金待遇结算效率。同时,重点推进医疗费用智能审核系统,于2016年5月,正式启用审核规则,从而结束了多年的人工审核手段,是我市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工作又一次质的飞跃。2017年1月起13家区县经办机构也启用了智能审核系统开展业务。目前,智能审核系统的使用为我市的医疗待遇审核工作带来的巨大变化,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就医管理,统一的审核标准,为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下一步,还将在离休、工伤、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工作中启用智能审核系统,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的经办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着力突破难点,简化服务环节,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四项保险统一年审,参保单位基本实现了“参保统一登记、四险统一申报、基数统一年审、缴费统一核定”。为更好地服务于群众,简化居民医保参保手续,2016年,中心实行了“一减一加”政策,即减少过去居民在缴费后必须在医保本上贴花这一手续;增加缴费银行及网点,在原本工行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作为缴费银行,扩大缴费网点范围。
2017年6月开始简化了外地户籍人员在西安市参保时的手续和所需资料。外地户籍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只需出具居住证、户口簿复印件、照片等资料。为避免重复参保享受的问题,还要求提供原户籍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若无法提供原籍出具的参保证明,也可手写承诺书。
在拓宽居民医保缴费渠道上,2016年8月1日起,西安市参保城镇居民可以通过西安人社通手机APP(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右边扫描二维码下载)查询个人缴费金额并进行缴纳。开通手机APP缴费后,极大的方便了参保居民缴费,实现参保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手机查询缴费金额,并在手机上进行缴纳,避免了参保居民在社区和银行网点间来回往返麻烦。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自行缴费(包括现金和银行转账)的参保单位,经办机构不再提供纸质发票,启用社保缴费电子发票。参保单位在每月缴费成功5个工作日后,通过CA电子证书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厅(http://113.140.18.123:8100/wsfw)或在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自助查询机打印电子发票。电子发票的启动,极大地方便了该市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办理CA电子证书的参保单位可在本单位完成缴费并打印发票的工作,是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不跑腿”的又一重大举措。
稳步推进医疗、离休、工伤、生育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实时结算工作。在医疗联网方面,利用14、15两年时间全力推进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工作,截止目前,共完成了69家定点医疗机构(市本级)的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联网工作。在离休联网方面,目前141家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完成联网工作。离休人员医疗费用通过联网实时结算,提高了结算效率、加快了结算进度、减少人工误差,减少了离休人员的跑路次数,方便了离休人员就医结算,保障了离休人员的权益。在工伤联网方面,为了提高工伤挂账审核结算工作效率,规范就医管理,自2016年起开展了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的联网实时结算工作,目前,已完成25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工作(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共31家)。
在生育联网方面,为了缩短报销周期,减轻零报压力,2014年起开展了联网实时结算工作。目前,已有31家定点医疗机构(市本级)进行了联网。积极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今年6月1日正式通过验收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目前各项审核结算业务平稳开展。
同时,该中心还实现了网上经办服务的不断拓展和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等。2016年12月26日正式开通社保业务网上经办,网上可以经办人员增减变动、信息维护及单位各种信息查询等业务,大大方便了参保单位,可以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社保业务。为了提高基数申报效率,方便企业进行四险缴费基数申报,避免集中申报造成窗口工作的压力,提高工作效率,中心2017年把往年集中缴费基数申报模式改为日常申报,也即将开展网上基数申报业务。同时,下放单位参保立户:无论是在区上、市上或市级以上工商局注册的单位都可就近到地税所在地去办理“四险”立户手续。市级以上营业执照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盖章即刻到地税所在区县去进行参保登记立户。
综合柜员制高效便捷,运行平稳。2014年6月27日,西安市人社局印发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以组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为契机,在全市推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综合柜员制模式。2016年10月,西安市综合柜员制系统切换上线,中心根据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以及新的窗口布置情况对三楼大厅大屏、排队叫号设备、各类电子标牌内容进行了调整。完成了三楼大厅、档案管理区域和中心各办公室业务内网、互联网及电话线路的重新连接。完成了三楼大厅窗口新系统所需各类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同时对中心所有业务内网计算机安装了新系统需要的各种软件及驱动。
当前,该市综合柜员制系统运行基本平稳,能够满足日常业务经办需要,各项业务能正常开展。市本级业务经办大厅已按照综合柜员制要求进行了调整,主要设置了参保受理综合柜员、待遇受理综合柜员、医保卡卡务综合柜员,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业务咨询窗口和基金收缴窗口,各项业务按照前台受理经办、后台审核支付的流程开展。
各区县经办机构也根据综合柜员制要求对大厅窗口进行了适当调整,并将根据实际大厅布置、人员和设备配置及业务经办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业务大厅功能。办事群众切实感受到了综合柜员制业务办理的方便,抽一次号、排一次队、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完四险参保的所有业务或者四险待遇的所有业务。
纵观西安市社保中心成立三年来的发展和改革创新历程,该中心的改革成效突显出了‘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实现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统一经办服务流程,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有利于共享信息,精确管理,实现对参保对象‘管理一生、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有利于加强基金监管,堵塞漏洞,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改革创新发展中将努力践行‘聚才惠民、务实创新、敬业奉献、公正廉洁’的人社精神,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开创追赶超越新局面,以“店小二”的姿态全力打造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好的服务人民、方便群众、造福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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