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代理记账 >

个人社保怎么买,2016年度企业工商年报需增加社保

个人社保怎么买 近日小编从工商总局获悉,工商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工商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三......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个人社保怎么买,2016年度企业工商年报需增加社保

来源:未知 作者:小苹果 发布时间:2019-11-05 热度:

个人社保怎么买

近日小编从工商总局获悉,工商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工商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三部门

部署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国家工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1121日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将进一步简化企业办事程序,变“企业跑腿”为“信息跑路”,为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三部门通知指出,从2016年度年报开始,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信息时,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事项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一是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其中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应当向社会公示,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二是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其中主营业务活动、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当向社会公示,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补报2019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做好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工作,是在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中便利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三部门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改造年报公示系统,确保201711日起企业按调整后的年报事项报送年报;要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要求,在每年年报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企业年报信息批量推送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有条件的地区可按月推送企业年报信息。

三部门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加快相关系统改造,确保企业年报信息共享需要,实现企业年报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业务系统中的有效应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本部门年报信息报送相关工作,加强年报信息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报信息真实、及时。

文件如下:

工商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统计局

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关于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要求,现就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社保和统计相关事项纳入企业年报公示内容

  从2016年度年报开始,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信息时,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事项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其中第一项、第二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三项至第五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2.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其中第一项、第四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二项、第三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补报2020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二、做好增加企业年报事项的信息化系统调整工作

  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改造年报公示系统,确保2017年1月1日起企业按调整后的年报事项报送年报。调整后的数据规范一并下发。

  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加快相关系统改造,确保企业年报信息共享需要,实现企业年报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业务系统中的有效应用。

  三、加强对企业年报信息的管理工作

  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要求,在每年年报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企业年报信息批量推送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有条件的地区可按月推送企业年报信息。企业当年补报的年报信息要在年底完成推送。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合理、安全使用企业年报信息。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本部门年报信息报送相关工作,加强年报信息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报信息真实、及时。

  四、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年报事项整合是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间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做好宣传培训和督导工作。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积极开展增加企业年报事项的宣传解读,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准确报送年报信息,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工商联络员的培训,适时开展企业年报工作的督查检查。

  扎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做好增加事项后的年报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工商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统计局

2016年11月17日

友情提示:

做好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工作,是在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中便利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三部门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改造年报公示系统,确保2017年1月1日起企业按调整后的年报事项报送年报;要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要求,在每年年报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企业年报信息批量推送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有条件的地区可按月推送企业年报信息。

三部门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加快相关系统改造,确保企业年报信息共享需要,实现企业年报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业务系统中的有效应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本部门年报信息报送相关工作,加强年报信息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报信息真实、及时。

个人社保怎么买


相关阅读

疫情期间社保费如何减免?已缴费用
疫情期间社保费如何减免?已缴费用

    疫情期间社保费如何减免?已缴费用怎么退?16问为您答疑解惑 01 问:请问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需要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 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

疫情期间减免企业社保费,个人的社
疫情期间减免企业社保费,个人的社

    问 有一个人问,他是外地户口,孩子入学条件要求家长在工作地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这次减免企业社保费,他个人的社保缴费记录会中断吗? 答 目前很多城市在居民落户、孩子入学、...

申请退还2月份已缴社保费需要什么手
申请退还2月份已缴社保费需要什么手

    相关问答 2月份已缴社保费可以退费,需要什么手续吗?如果不选择退费,能不能抵缴3月份的应缴费款? 答: 为了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于已缴纳的符合减免条件的费款,相关部...

企业享受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申
企业享受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申

    相关问答 企业享受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申报操作会不会很复杂? 答: 为了让大家便利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税务部门已经按照社保费减免政策...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邮寄申报办税指引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事项的通告》,便于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个...


建企通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陕西中右029-82280907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正街世贸大厦E座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