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代理记账 >

个人社保代理,住房公积金省内可以异地贷款了!

个人社保代理 从6月10日起西安可办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西安市民在省内其他地市购房或者省内其他地市居民在西安购买商品房的,均可办理异地贷款。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个人社保代理,住房公积金省内可以异地贷款了!

来源:未知 作者:小苹果 发布时间:2019-11-05 热度:

个人社保代理

从6月10日起西安可办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西安市民在省内其他地市购房或者省内其他地市居民在西安购买商品房的,均可办理异地贷款。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推动异地贷款业务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异地贷款从本月10日起施行。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

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这些信息要了解

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贷款?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陕西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申请条件是什么?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申请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有哪些流程?

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相关要求,向购房地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西安市省内异地贷款办理须知》的通知


西房金发〔2019〕43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及经办网点: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推动异地贷款业务顺利发展,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9〕6号)文件精神,制定《西安市省内异地贷款办理须知》,现印发你们,请于2020年6月10日起执行。在异地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9〕6号)及《西安市省内异地贷款办理须知》规定的实施范围、贷款条件、办理流程开展全省异地贷款业务。

2、各分中心、管理部,中心信贷处分别确定两名(AB岗)办理异地贷款业务,统一将(AB岗)名单报送中心信贷处备案。

3、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的,承办的分中心、管理部及信贷处须按相关政策严格受理、审批、发放异地贷款,并通过异地贷款联系人核实借款人提供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等相关资料,确保真实有效,负责在每一笔异地贷款业务办理完结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回执,送达缴存地中心;监控异地贷款借款人还款情况,出现逾期须即时催收,情况严重的及时向异地贷款业务联系人报备并向缴存地中心发送协助催收函。

4、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的,所属缴存分中心、归集处须审查缴存职工填写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符合条件的为其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并与异地贷款业务联系人实时沟通,确保《证明》准确送达并及时收到回执。按要求对异地贷款缴存职工夫妻双方账户做异地贷款相关标注。监控申请异地贷款职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转移、断缴、停缴等信息并及时向异地贷款业务联系人报备。

5、各分中心可参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9〕6号)精神执行,制定相应的细则。

附件:《西安市省内异地贷款办理须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3日

附件1

西安市省内异地贷款办理须知

一、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陕西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附表1.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公积金资料下载)

附表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



个人社保代理


相关阅读

疫情期间社保费如何减免?已缴费用
疫情期间社保费如何减免?已缴费用

    疫情期间社保费如何减免?已缴费用怎么退?16问为您答疑解惑 01 问:请问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需要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 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

疫情期间减免企业社保费,个人的社
疫情期间减免企业社保费,个人的社

    问 有一个人问,他是外地户口,孩子入学条件要求家长在工作地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这次减免企业社保费,他个人的社保缴费记录会中断吗? 答 目前很多城市在居民落户、孩子入学、...

申请退还2月份已缴社保费需要什么手
申请退还2月份已缴社保费需要什么手

    相关问答 2月份已缴社保费可以退费,需要什么手续吗?如果不选择退费,能不能抵缴3月份的应缴费款? 答: 为了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于已缴纳的符合减免条件的费款,相关部...

企业享受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申
企业享受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申

    相关问答 企业享受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申报操作会不会很复杂? 答: 为了让大家便利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税务部门已经按照社保费减免政策...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邮寄申报办税指引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事项的通告》,便于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个...


建企通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陕西中右029-82280907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正街世贸大厦E座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