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交社保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 2015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受委托银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根据《西安......
立即咨询来源:未知 作者:小苹果 发布时间:2019-11-04 热度:
个人如何交社保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受委托银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的规定,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一、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4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
二、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14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08元的三倍,即14124元/月。
三、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周至县、户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蓝田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970元/月。
四、此次调整仅对缴存基数进行变更,最高缴存倍数、比例不变,仍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西房金管发〔2014〕1号)执行。
五、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所有,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26日
为进一步明晰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在近日下发的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中明确,...
- 陕西汉中 - 税务送春风 茶香溢满致富路 SPRING 谷雨时节,走进陕西省汉中市,百万亩青翠碧绿的茶树在春风里摇曳,行走其间,茶香弥漫,沁人心脾。茶农们穿梭于翠绿的茶园中,采...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落实落细系列减税降费政策 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贡献更多税务力量 4月29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陕西省 阶段性 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如何享受? 16个问答为您解惑 01 请问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需要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享受减免政策的缴费人,无需申请、无需填报...
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