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宝鸡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一、用人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属地的区(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一)企业单位: 1.填写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
立即咨询来源:未知 作者:小苹果 发布时间:2019-11-04 热度:
2019宝鸡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一、用人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属地的区(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一)企业单位:
1.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填写《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用户承诺书》一份;
3.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事业单位:
1.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填写《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用户承诺书》一份;
3.携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单位:
1.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填写《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用户承诺书》一份;
3.携带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职工参保登记
(一)截止参保登记日期,男性年龄未满50周岁,女性年龄未满40周岁:
1.用人单位在职工参保当月办理的,直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登记即可;
2.用人单位未在职工参保当月办理的,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登记后,携带《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到窗口办理;
3.用人单位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登记的,携带《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到窗口办理。
(二)截止参保登记日期,男性年龄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40周岁,陕西户籍参保人员:
1.用人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登记后,携带户口本原件到窗口办理;
2.用人单位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登记的,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携带户口本原件到窗口办理;
(三)截止参保登记日期,男性年龄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40周岁,非陕西户籍人员:
1.用人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登记后,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携带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用人单位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登记的,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携带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窗口办理。
三、单位登记事项变更
(一)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经办人变更:
1.直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变更即可;
2.通过窗口变更的,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中只填写变更内容其余未变更项目可不填写),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变更:
1.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参保人员停保、续保
1.直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即可;
2.通过窗口办理的,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年 月份)缴费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一式两份。
五、在职参保人员身份证件号码变更
1.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在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
2.已在公安部门变更身份证号码的,携带《公安局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原因变更身份证号码的,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在职参保人员姓名变更
1.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在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
2.已在公安部门变更姓名的,携带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原因变更姓名的,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陕西省内城镇企业之间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携带转出单位在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窗口审核盖章。
八、有视同缴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
1.携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退休人员签字确认,经核定的《职工缴费及个人账户核定单》一式两份;
2.携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退休审批(预报)表》;
3.携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汇总表》。
备注:每月15日至次月10日办理(遇节假日不顺延)
九、无视同缴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
1.携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退休人员签字确认,经核定的《职工缴费及个人账户核定单》一式两份;
2.携带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的《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申报审核表》。
备注:每月15日至次月10日办理(遇节假日不顺延)
十、有视同缴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1.携带《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筹支付审批汇总表》;
2.携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汇总表》或《退休审批(预报)表》;
3.携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退休人员签字确认,经核定的《职工缴费及个人帐户核定单》一份;
4.携带退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备注:每月1-10日办理(遇节假日不顺延)
十一、无视同缴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1.携带《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筹支付审批汇总表》;
2.携带《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申报审核表》;
3.携带《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待遇核定表》;
4.携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退休人员签字确认,经核定的《职工缴费及个人帐户核定单》一份;
5.携带退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备注:每月1-10日办理(遇节假日不顺延)
十二、离退休人员身份证件号码变更
1.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离退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一式两份;
2.携带离退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变动,没有跨年度的,需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跨年度变动的,除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预报)表》或《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申报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开具个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证明
1.开具本人的,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他人开具5人以下(含5人)的,受委托人需携带用人单位的介绍信。
十四、用人单位开具《××年参统在职人员缴费情况一览表》
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
十五、在陕居住异地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协查
本人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异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来源于: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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